财务人员记账要注意的事项:
1、登记账簿时,应按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逐项记入账内。应做到登记准确、及时、书写清楚。
2、为了使账簿记录保持清晰、耐久,便于会计账簿的保管,便于长期查考使用,禁止涂改。记账时,应使用钢笔和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
3、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应紧靠行格的底线书写,约占全行格的 2/3 或 1 / 2 ,数字排列要均匀,大小数要对正。这样,不仅可使数字得到清晰的反映,也便于改正记账错误。
4、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已登记的符号“√”(表示已经登记入账),以便检查记账有无遗漏或错误。
5、总账应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日期、凭证号都应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填写,摘要栏除写“上年结算”及“承前页”外,应填写凭证汇总的起止号。
6、下列情况可用红色墨水。登记账簿须用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但下列情况可用红色墨水;
7、结出账户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金额栏内元位上用“0” 表示。
8、账簿中账页下端最后横线以下,一律空置不填。
9、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在下页***行摘要 栏注明“承前页”字样。
10、对于固定资产账簿和低值易耗品账簿,可以跨年度连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