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商投资企业设在我国境内的从事产品生产、商品贸易、服务等业务的分支机构,其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该分支机构所在地同类业务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其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
了解详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机构,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经有关税务机关批准,确定由其中一个营业机构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该营业机构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对其他...
了解详情【案例10-6】 某中外合资企业(其中外方投资者江某为个人,投资额占实收资本的70%)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资本公积为25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00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250万...
了解详情外国投资者同样在国内办企业,其设立的地区不同,享受的税收优惠也不同。许多公司在减免期届满或将要届满时,又重新开办一家新企业,以期重新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这些关联企...
了解详情目前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能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有以下几种: 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
了解详情2.投资地域 企业设在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税率减按15%;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的,税率减按24%;设在其他地区的,税率为30%。 3.先进技术企业、...
了解详情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主要应掌握以下要点: 1.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
了解详情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对亏损弥...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