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提案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因为股东要想使得某一项事关公司发展的重要事项获得股东大会的通过,必须以提案的形式提请到股东大会后才可能进入股东大会的...
了解详情新公司法在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方面,首先大大降低了提议召集股东会会议股东的人数比例。按照新《公司法》第40条的规定,股东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
了解详情原公司法上,规定只有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才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同时股东会会议只能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或者其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
了解详情股东对于公司经营状况的知情权问题在原公司法上并没有规定。实践中,普遍存在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掌控了公司的经营事务,中小股东往往无法介入公司的经营事务,对于公司的经营信息也...
了解详情从公司的机构设置来看,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既不同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也区别于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在美国股份公司一般并没有监事会这样专门的监督机构,公司的董事会...
了解详情独立董事,又称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主要是缘于英美等国的公司法上一元制治理模式的现实背景。由于在英美等国公司法上并没有建立一个专门扮演监督角色的机构,因...
了解详情新公司法上监事会职权的扩大还突出地体现在增加了监事会和监事的诉讼权。原公司法的框架下,监事会的作用之所以难以充分地发挥,主要原因在于当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行...
了解详情原《公司法》第54条所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非常笼统,只是规定了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而至于如何监督、监督中享有怎样的实际权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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