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法理论上,股东对于公司的出资一般被认为是永久性的,即只要公司主体资格存续,股东就不得抽回出资。因此,如果公司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解散,则股东要想收回其对公司的出资,只...
了解详情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存在瑕疵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撤销权,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因而股东的撤销权也应当属于股东诉讼权中的一项内容。股东大会、董事会...
了解详情在我国公司法的实践中,公司不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并且决议内容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非常普遍。而在原公司法上由于没有一套有效的制度规范来制约此类情况...
了解详情公司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提案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因为股东要想使得某一项事关公司发展的重要事项获得股东大会的通过,必须以提案的形式提请到股东大会后才可能进入股东大会的...
了解详情新公司法在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方面,首先大大降低了提议召集股东会会议股东的人数比例。按照新《公司法》第40条的规定,股东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
了解详情原公司法上,规定只有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才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同时股东会会议只能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或者其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
了解详情股东对于公司经营状况的知情权问题在原公司法上并没有规定。实践中,普遍存在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掌控了公司的经营事务,中小股东往往无法介入公司的经营事务,对于公司的经营信息也...
了解详情从公司的机构设置来看,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既不同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也区别于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在美国股份公司一般并没有监事会这样专门的监督机构,公司的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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